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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是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化的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快速推进5G建设,不仅是当前拉动投资、提振经济的当务之急,更是推进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的长远之计。笔者对此进行了调研,并提出初步建议,供大家参阅。
(一)主城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随网络的逐步覆盖和逐渐完备,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建设重点已从宏站向室分转移,宏站建设数量正在适度减少,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正在加强,交通枢纽、商务楼宇、学校为代表的高流量区域正在慢慢地实现5G覆盖。
(二)5G建设的广度不断拓展。依照国家《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要求,逐步推动有条件的镇村实现5G网络商用部署。目前城郊宏站建设数量和5G基站总量都出现不同程度增长,农村区域乡镇驻地已初步实现5G网络覆盖。
(三)5G建设的深度不断拓展。在继续完善宏站建设的基础上,室分建设不断强化,业务场景逐步从室外转向室内,将有效解决大型居民社区电梯、地下车库等区域5G信号无覆盖或信号弱的问题。
(一)选址确址难。大多数城市已印发关于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无偿开放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市政、公路、铁路、机场、地铁、航运等设施,旅游景区、文体场所、公园、绿地、林地、社区楼面等公共区域,重点满足5G基站和机房建设需求。但在推进过程中,少数单位或企业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擅自提高租金等要求,导致进场协调难、租赁费用高。
(二)建设经营成本高。5G基站虽属于通信基础设施,承担部分公益属性,但就本质而言,还存在一定的商业属性,目前基站建设经营成本存在以下问题:①建设成本高,5G网络架构、设备形态对安装条件、配套资源都提出更高的要求,5G落地基站单站投资约需要30万元,企业前期投入较大。②用电成本高,5G基站功耗是4G基站的3倍左右,电费支出相对于4G明显地增加,加上部分单位不具备直供电接入条件,基站只能接入转供电,加剧了用电成本。③运维难度大。为保障基站正常使用,需要人力进行逐一巡检,而5G基站密度是4G基站的3—6倍,随着基站数量增多,巡检用工及成本大增。
(三)拆站数量多。5G基站的辐射是客观存在的,我国对通讯基站电磁辐射的计量标准为40微瓦/平方厘米,远远严于欧盟及北美各发达国家(美国和日本是600微瓦/平方厘米,欧盟是450微瓦/平方厘米),且需经环保部门备案审查后方可建站,电磁辐射水平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现阶段群众对5G基站的认知度和包容度普遍不高,部分群众对基站辐射存在错误认知,阻碍新基站入场建设甚至要求拆除已安装基站,运营商碍于民意不得不进行拆站,而拆站后又往往因为信号不佳遭到居民反复投诉,陷入两难境地。此外,随着城市更新工作的不断推进,部分已建成的通信基站、室内分布面临同步拆除风险。
(四)通信配套设施接入难。“通信工程完工验收”环节一般不在省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之内,不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审批事项。部分工程开发企业未预留通信基础设施位置、机房、管道等资源,导致后期宽带网络接入、5G基站与室分分布系统建设困难,管沟反复开挖,吊顶二次拆卸,飞线等问题频发,既影响网络速度和质量,又带来安全问题。
(一)快速推进基站建设。①加强规划衔接。将5G基站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区域控制性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在交通、水利、能源等专项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中进一步明确新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预留建设空间和用电容量,推进城市更新开发建设与通信基础设施配套相同步。②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把5G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坚持“开放是常态,不开放是例外”的开放原则,加快公共资源向5G基站建设开放,属于公共机构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资源、公共区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向5G基站免费开放。③加强杆塔共享。按照传统方式,遵循“一切挂高皆可用”的共享理念,推进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电力杆(塔)等社会挂高资源与通信基站建设统筹共享,力争“零场租、零协调费”,实现社会资源集约利用。
(三)服务保障基站运营。①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构建市场化资金为主、政府财政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探索开展基础设施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拓宽新型通信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渠道。②强化用电保障。对具备转供电条件的基站,科学设计直供电供输线路,优化用电报装流程和补贴申领程序,纳入直供电改造计划优先改造。对不具备直供电条件的限定转供电电价区间,探索实施市电削峰、模块化电源、差异化备电等创新方案,实现“少改市电、少动线缆、少增机柜”;同时,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下达电价提醒告诫函,统筹推进电费协调与基站建设。③强化法制保障。浙江省自2021年5月起实施《建设工程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标准》,这是国内首部建设工程配建5G设施强制性区域标准,为建设工程配建5G设施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提供了依据。建议学习借鉴浙江经验,将通信基础设施竣工验收明确为行政审批事项,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中实施。④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科普宣传,利用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深入普及电磁辐射相关知识,引导市民科学客观地了解和认识5G基站的电磁环境,从源头上消除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格外的重视5G基站信访处置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视测定、信息公开和沟通解释,对监测结果数值较大的及时整改到位。
(四)快速推进5G发展应用。以建促用,用是关键。把握好规模化应用关键期,充分释放5G对数字化的经济发展的赋能作用,以用促建、建用并举,是确保5G行稳致远、持续领跑的关键。①快速推进5G应用。在工业互联网、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能网联汽车、智慧社区、智慧政务、无人机、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等场景,树立一批高水平先导应用标杆,通过政府推动、典型引路、应用示范,持续拓展5G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充分的发挥5G赋能作用。②积极支持5G创新。支持运营商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事业单位联合建立创新中心和实验室,聚焦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开展产品研制,慢慢地增加5G技术对行业需求的适配和支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5G产品和解决方案。③加快培育5G新业态。组织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高端装备等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以及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新创业机构,孵化和培育一批5G应用企业,加速培育和完善5G产业生态体系,快速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充分的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三方机构作用,组织并且开展论坛、培训、对接会等活动,持续宣传5G政策、产业环境和取得的成果,快速推进5G创新发展。